• 34阅读
  • 0回复

联大政治委员会讨论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10
第4版()
专栏:

联大政治委员会讨论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
新华社九日讯 据塔斯社纽约八日讯: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七日开始讨论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这个问题分为两项:(甲)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总书记的报告;(乙)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的国际合作的发展情况——各国政府的报告。
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就这个问题提出一项联合提案。这个提案提到大会决议中所表示的关于迅速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愿望;并且满意地指出,为建立这个机构而进行的关于拟订章程草案的谈判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提案表示对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的工作感到满意,并且建议大约在三年内在联合国组织主持下召开第二次国际会议。
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和南斯拉夫就讨论中的问题的甲项提出一个提案,这个提案对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在促进关于生产和和平利用原子能的科学知识的自由交流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提案建议宣布,大会认为在适当的时候继续召开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是适宜的。
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和南斯拉夫还就讨论中的问题的乙项提出了另一个提案。这个提案指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章程和职能,“应当以在大会上所表示的各种观点以及有关政府的意见所取得的协调为基础,并且应当由大会批准。”提案指出,关于这个机构同联合国组织的关系,应该规定向联合国大会每年提出报告以及有关这个机构工作的其他情报。提案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实现上述目的。
上述三个提案都主张维持大会从前为筹备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而设立的咨询委员会。
在会议进行讨论时,印度代表梅农提出建议,主张由委员会分别审议上述两个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问题,并分别作出决定。
委员会主席建议迟一些讨论印度代表提出的建议,让美国代表帕斯托发言。
帕斯托在发言中指出了在日内瓦举行的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的重大意义。他说,美国认为,第二次国际会议应该在最近三年之内举行。帕斯托谈到关于建立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时说,美国代表团希望在一九五六年年初就国际机构的章程达成总的协议。他说,这一国际机构的章程草案副本已经在七月送交苏联,并且已经收到苏联对这一草案的意见,这些意见“正在加以仔细研究”。帕斯托谈到这一机构和联合国组织之间的关系时着重指出,美国认为,这一机构和联合国的关系应该像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之间的现有关系一样。
在帕斯托发言后,政治委员会七日会议宣告结束。下次会议定于十日举行。
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七日开始讨论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的时候,美国报纸纷纷发表评论,评论美国和其他七个提案国所提出的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的章程草案。“纽约时报”还刊载了这个草案的全文。美国报纸把在这以前被认为“秘密的”关于这个机构的章程草案发表出来,在联合国人士中引起了惊奇。这里认为这一个事实证明了美国希望还在联合国大会有机会考虑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以前就引起人们对这一草案的注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