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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一些金融企业年底虚列费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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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29
第6版(社会观察)
专栏:呼吁

  防范一些金融企业年底虚列费用
  在多年的金融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由于受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约束,每到12月份,一些金融企业为了用完全年的费用,不“浪费”上级机构下达的费用指标,就从税务机关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处理,虚列招待费、修理费、房屋租赁费,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这些虚列的费用成为企业“小金库”的主要来源,用于支付招待、请客送礼、发奖金等不正当的开支。为此建议:
一、金融企业合理安排企业各月的费用计划,改变12月份突击“完成”费用指标的做法,真正做到据实列支费用。
  二、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年底大额票据必须要求附有原始单据及经手人签字并建立责任追究制。
  三、审计部门在对金融企业审计时,要对企业12月份的费用进行重点审核,杜绝虚列费用。
  湖北老河口市审计局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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