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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空中精灵自由飞翔——国家林业局“候鸟行动”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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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30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候鸟行动

  让空中精灵自由飞翔
——国家林业局“候鸟行动”述评
赵永新刘毅凌波
“候鸟是人类的亲密朋友,绝不能让它们成为饕餮之徒的盘中餐!”12月16日零时,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一声令下,数以千计的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行政管理人员,沿着候鸟迁徙的路线、停歇地和栖息地,全面出击。继“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猎鹰行动”、“破案攻坚战”等重大行动之后,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保护鸟类专项行动——“候鸟行动”全面展开……
洞庭湖畔、鄱阳湖边、酒楼餐馆、火车站……从16日至25日,有关省市的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管理人员并肩作战,昼夜出击,一个个不法分子的发财梦破灭,一只只可爱的鸟儿飞出牢笼:
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统计,在为期10天的“候鸟行动”中,全国14个相关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1625人次,清理宾馆饭店等场所16385处,清理各种农贸、鸟类市场3374个,立刑事案件7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4起。
“候鸟行动”不仅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遏制了捕猎、毒杀、经营野生鸟类猖獗的势头,还大大提高了人们爱鸟、护鸟的意识。各地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开展了鸟类放飞、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随着一只只鸟儿鸣叫着飞向天空,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也得到提高。
森林公安民警告诉我们,各地破获的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案件中,绝大部分就是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保护鸟类任重而道远。一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关于禁止食用野生鸟类,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条文。据统计,在我国,经常被食用的野生鸟类已达15种左右。只要有饕餮之徒大肆食用,不法之徒就会铤而走险;二是资金投入、监管人员和有关设备严重不足,而且没有形成有关部门的联防机制,明显制约了打击盗猎、经营、运输野生鸟类的力度;三是日常管理存在漏洞,最突出的就是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运输证等“三证”的发放管理。由于监管不到位,这“三证”成为许多不法之徒大行其道的“护身符”。
“良好的鸟类保护状况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野生动物保护水平、科学文化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助理巡视员王伟介绍说,通过这次森林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更有效地保护了鸟类资源,履行了有关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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