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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止为了生产而不顾工人安全的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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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10
第6版()
专栏:

必须制止为了生产而不顾工人安全的做法编辑同志:
沈阳耐火材料厂不认真贯彻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许多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任意违反操作规程。保安制度和操作规程上明确规定“出窑温度不得超过摄氏八十度”,但是厂里的有关领导人员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就不管工人的安全,随便提高出窑温度。如五月三十一日,窑内温度高达一百零五度,而现场副主任钱家泰和工长辛孟修竟命令工人在上班前趁早出窑。七月十日,一现场四号方窑和五号圆窑里面的温度高达一百二十度,为了赶任务,杨厂长居然也批准出窑。
这个工厂为了追求产量,对产品质量也是不够重视的。四月底有一天,二现场窑内温度很高,为了加速冷却,降低温度,现场负责人罗有堂叫工人往窑内喷冷水(编者按:随便往窑内喷冷水是错误的,但是可以学习苏联敖恰科夫斯基砖厂轮窑的水冷却降温经验),结果许多耐火砖都发生裂痕,成为废品,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这个工厂的领导工作人员应该重视这些问题,认真贯彻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韩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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