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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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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30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标本兼治狠抓落实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综述
本报记者朱剑红
建筑业是我国最早引入市场机制的行业之一,也是新旧两种体制转换矛盾最早充分暴露的行业之一。曾几何时,建筑领域成为经济犯罪的高发地带,建筑质量事故更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惨痛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建筑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早从1996年就开始进行,有关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项工作。2001年4月,国务院又将建筑市场列为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筑市场自身发展和规范的轨迹证明,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才是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也只有规范和有秩序,才能带来行业健康发展。
  ——编者
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建设部相继召开了全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和三次电视电话会议,迅速在全国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4月至2002年10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24168个,占在建项目的8.1%;查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16760家,已依法对5876家企业给予了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今年9月,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等8个部门联合组成7个检查组,对43项工程进行了检查,查出有11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对症下药见成效
  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法不依、躲避监督的问题相当严重。二是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地方或部门以种种方式设置障碍,排除或限制本地区或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投标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滥用职权干预工程发包承包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和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部门监管查处打击多管齐下,有重点地开展了整顿规范: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工程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
  目前,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依法应招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率及公开招标率均达90%以上,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得到一定遏制,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有所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开始好转。
  制度建设是关键
  要实现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制度建设是关键。在这方面,经过各部门多年来紧密配合与不懈努力,取得明显进展。
  逐步建立健全了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第一部法律。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筑市场管理开始走向法治的轨道。之后,国家又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也颁发或会同有关部门颁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目前,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
  完善了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目前,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已经完成,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换证工作开始进入扫尾阶段。通过这次资质就位,使全国的建筑业企业结构开始趋于合理,施工总承包类企业所占比重由过去的80%下降到51.3%,专业承包类企业则由过去的20%上升到47.2%,劳务企业从无到有,股份制企业已占2/3,国有企业的比重大大降低。
  健全和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目前,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有325个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对依法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等,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为了解决部分有形建筑市场政企不分、操作不规范的问题。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性质、功能及运作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已有247个地级以上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同政府部门实现了机构分设、职能分离。
  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市场壁垒。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之后,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已废止或修订带有地区封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86件。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取消了外地企业的招投标许可证和外地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许可证,将其改为告知性备案。
  初步建立起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2002年6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目前,对由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已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并将其基本内容(包括业绩和不良记录)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常抓不懈求发展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建筑业在近几年的整顿规范中,已经尝到了甜头。如:据监察部门统计,1995年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有4700多件,2000年为2197件,2001年下降为1423件。
  据建设部的介绍,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要求,建设系统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在治本上狠下功夫,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建筑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着力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业主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和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市场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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