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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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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3
第2版(要闻)
专栏: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
张俊九
  今年是实施送温暖工程十周年,回顾十年历程,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使我们对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新形势下继续深化和搞好这项工作充满了信心。
  全国性的送温暖活动始于1992年。当时,部分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受结构调整、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状况不好,导致部分职工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根据中央的要求,全国总工会动员和组织各级工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此后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都与党政领导一道,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开展以帮扶救助特困职工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送温暖活动。1994年,根据形势发展和职工群众的需要,全国总工会将一年一度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更大的力度帮扶困难职工,推动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1998年底,适应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和实现三年脱困目标的需要,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决定,各级工会要在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协助政府妥善安排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同时,对帮扶特困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2000年底,全总又提出把送温暖工程的重点,从帮扶特困职工向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延伸,并努力推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送温暖工程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送温暖是我们党的好传统,要发扬”,今年又亲笔为送温暖工程题词。十年来,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各级工会的积极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送温暖工程不断深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来,通过各级工会自筹资金、政府拨款、职工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累计筹集送温暖慰问款104.42亿元,走访慰问了48.2万户次困难企业和3975万户次困难职工、劳动模范、离退休职工和伤病残职工家庭。目前,全国有447个地市工会、大多数县(市、区)级工会及18万个基层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部分特困职工未被纳入这一制度保障范围的情况下,通过送温暖工程向特困职工提供生活救助或扶持其开展生产自救,起到了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拾遗补缺作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到2001年底,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有82.2万名党政干部和工会干部,与
  97.8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建立了包户帮困联系。全国大
  多数地区和城市实行了“特困证”,使特困职工在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上学、就业、住房等方面享受到政策优惠。各级工会还为许多特困职工家庭开办各种小规模生产经营项目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帮助他们脱困致富。十年来,各级工会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有661万户,其中172万户实现脱贫。送温暖工程在大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级工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累计培训下岗职工300余万人次;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累计介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200余万人次;还有一些城市工会采用创办下岗职
  工再就业基地、再就业市场、发展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等方式,直接安置了一批下岗职工再就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也得到迅速发展,职工参加人数、结存资金、险种和受益职工人数快速增加,保障功能逐步增强。目前全国参加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职工已达到2400余万人。上海市总工会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胆探索了在职职工重病医疗、住院医疗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三项互助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到2001年底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0万人、256万人和217万人。
  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送温暖活动,实施送温暖工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载体,是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途径。推进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江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作用是在为职工说话办事中体现出来的。工会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就是要维护好广大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利益,使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今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二年,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继续推动送温暖工程的深入发展。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实施送温暖工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机结合。重点是推动送温暖工程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助党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把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把实施送温暖工程的重点进一步扩展到困难职工群体上来。深入开展对困难职工群体基本状况的调查,摸清困难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党政反映。协助和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困难职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同时,要进一步由生活救助延伸到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实现脱贫方面,达到标本兼治。
  三是协助有关方面确保遇到困难的劳模基本生活。党中央对劳动模范十分关心。各级工会要认真搞好劳模基本状况调查,掌握遇到困难和离退休老劳模的实际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与有关方面一起,抓好现有各项劳模政策的落实,推动新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妥善解决他们在工资、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职工互助合作保障。各级工会要遵循因地制宜、职工自愿参与的原则,积极发展包括生活救助、再就业服务、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和合作住房等方面的互助合作保障项目,形成具有职工群众互助互济性质和会员福利特色的惠及面广泛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障体系。
  五是进一步完善送温暖工程基础建设。各级工会要继续健全特困职工档案制度,并加强动态管理。要努力拓展送温暖资金募集的新渠道,扩大送温暖基金规模,强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把钱真正用到困难职工身上。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各级工会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其作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在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下,把送温暖工程搞得更加深入和扎实。(作者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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