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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矿井设备的制造工厂固定下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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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10
第6版()
专栏:

把矿井设备的制造工厂固定下来编辑同志:
目前在矿井建设中,有很多设备(如箕斗、翻车机、天轮等)都是由各煤矿设计院做产品设计,再由各矿务局临时分别找工厂订制。这样,用同一套图纸的同一种设备,往往找了几个不同的工厂来制造。例如,双鸭山岭西竖井和鸡西小恒山竖井的翻车机,用的是同一套图纸,又是同一个时间制造的,但是双鸭山矿务局向阜新总机厂订货,鸡西矿务局却向鸡西矿山机械厂订货。双鸭山和鸡西用的矿车也是同一套图纸,但是有的在沈阳矿山机械厂加工,有的在吉林机械厂加工。本溪采屯竖井用的矿车,有的在沈阳桥梁工厂制造,有的又跑到哈尔滨机械厂制造去了。总之,情况是非常混乱的。
这种做法,不但使用货单位不容易找到承制的工厂;而且由于订货数量少,交货日期紧,承制工厂往往又是第一次制造这种产品,以致发生生产效率低、材料浪费、成本加大、产品质量低劣和不能按期交货的情况。这既使订货的基本建设单位增加困难和浪费了资金;又影响了承制工厂经营管理的改善,妨碍了产品制造技术的提高。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某些矿井设备在国内还没有定型的产品;另一方面是某些工程建设任务紧迫,不能按时提出设备订货计划。但是在目前,矿井的设备的设计图纸已经逐渐定型,而煤矿系统除了三个矿山机械厂可以大批制造外,有些矿务局的机修厂也可以制造,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三机械工业部的工厂也可以接受订货。因此,这个问题是有条件来解决的。我认为,除了某些结构简单而又笨重的设备,为了避免长距离运输,可以交给当地工厂生产以外,其它设备的制造厂都应该有计划地固定下来。希望煤炭工业部主管机械制造单位积极解决这个问题。
沈阳煤矿设计院机械制造科 成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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