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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一路走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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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3
第5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与思考

  民办学校:一路走好
  本报记者 顾兆农
  停课关门为哪般?
  元月初,江苏省南通市的一所民办学校———辉煌实验学校终因坚持不下去而停课关门了。是什么原因坚持不下去了?南通市教育局的丁副局长告诉记者,投资方是上海华宇融有限公司,他们不愿意再投资该校了。至于是什么原因不再愿意投资的,南通方面欲约请该公司面谈,但是,对方不愿意。这里且不探究“不再投资”的真实原因,对投资方主观中止继续投资的行为,难道就没有一点办法?
  这么多天来,面临失学的辉煌实验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焦急万分;作为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南通市教育局也为此忙得焦头烂额。丁副局长告诉记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该校的400多名中小学生,目前已经或正在得到积极妥善的安置。至于家长缴纳的赞助费、建校费等如何归还等问题,只有待进入司法程序解决了。
  在谈到该校的进一步情况时,丁副局长说,说实话,他们对这样的学校,并不是什么都能监管得到的。比如,该校已几易其主,但是,这些事情,并不报告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诸如此类的问题,是不是应该进一步规范?类似南通辉煌实验学校的事情,江苏和全国其他不少地方都发生过。有的借办学为名,行诈骗之实,最后,则将学生家长缴的建校费、赞助费等一卷而逃;有的学校还没有开办就闹翻了;有的很快抽回自己的投资……
  民办学校,历史的必然
  当前,就城市中小学教育而言:优质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就大学教育来说,高等教育虽飞速发展,但依然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教育作为一种产业,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所看好。在这样的背景下,民办学校应运而生。
  江苏的民办高校目前在全国发展是最快的。目前,仅江苏就有15所民办高校(13所招生),25家二级学院,申请创办中的民办高校越来越多。该省现有民办高校在校生6万余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0%,至今,江苏历史最长的民办高校已经有10年了。
  按国际惯例,许多国家的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中的比重,基本是三分天下有其二。这意味着,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空间巨大。日前,江苏省教育厅长王斌泰同志提出,要继续大力发展民办二级学院,鼓励财政投资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兴办混合型或股份制高校,鼓励现有国有高校实行办学体制转换,试行民办运行机制。
  该不该以赢利为目的?
  民办教育目前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该不该以赢利为目的?
  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同志态度鲜明地指出,应该把“兴办民办学校不应以赢利为目的”写到正在拟订的“民办高校促进法”中去。他们认为,即便是民资投入教育,也不会改变教育的根本属性———社会公益事业,它与办企业、搞商业不是一回事。
  但是,它与国有资金投资办教育也不应该是一回事。民办大学、江苏无锡南洋学院院长程志翔教授对记者说,他所任职的这个学院,也是上海一家公司投资的,但是,投资者与办学者之间非常协调,因此,事业发展兴旺。他说,民办教育,不能没有利润,但是,也不能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现在投资者已对他们学校投入了1.4亿元,学校的硬件和师资条件都越来越好。而投资者收回投资的预期计划是10到15年。这个计划,与该校的招生数及其收费标准等,基本是吻合的。
  完善法制、规范管理是关键
  记者在民办的南京实验学校采访时了解到,该校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因此,使用的功能不可改变。这意味着,如果有一天学校不办了,土地就得还给政府。投资者想在这块土地上进一步投资,但是,又有顾虑。
  江苏省教育厅的丁金陵副处长说,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规,要么过时,要么缺乏实施的细则。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造成民办学校的所有权、体制、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不明确,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其不能吸引真正有实力、有责任、有教育理想的投资商投入教育,更不利于吸引外资投入民办教育,也不利于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风险。有同志指出,现在介入民办教育的,不是财团,不是慈善机构,多是小老板、暴发户;投资少,投机多。这决定了,他们投资的目的,多是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不改变这个现象,民办教育就难有进一步的大发展。
  已经实施的“民办高校设置办法”规定,对民办学校的投入,自然变成社会所有;学校破产后,不能拿走,不能挪作它用,等等。类似的规定,有没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现在,有些民办高校,并非个人投资,而是靠政府的优惠政策滚动发展起来的。对这类学校的收入,有些地方缺乏有效的监管,私分财富的现象严重。过去,在江苏只要批准筹办民办高校,往往当年就招生了。这样的行为,容易造成侵害学生权益的事情发生,增加了学生的风险。对此,江苏从今年开始,批准筹办民办高校后不再允许当年招生,一定要等到校园建设好,验收合格后,才能招生。
  有过类似南通辉煌实验学校这样经历的南京市,2001年1月起,开始执行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对民办学校的设立、管理等,有了一套严格的规范。规定民办的学历教育,靠租借房屋的不批;没有固定资产的不批;没有一定规模的不批……对民办学校的财务、资产、招生情况等,实行年审制度等。《条例》施行一年,南京的民办中小学教育平安无事。南京的做法是不是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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