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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发放要保重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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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3
第6版(社会观察)
专栏:

  救灾资金发放要保重点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局对辖区内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显示,救灾资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发放、使用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管理比较严格。但一些乡镇、村庄存在着救灾资金发放分散、搞平均主义的现象,影响了救灾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救灾资金属于救急性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自然灾害给人民造成的实际困难。但从审计部门审计的3个镇、共9个自然村的情况看,救灾资金发放都是搞平均分配,多的时候每户发放四五百元,最少一次每户仅发了15元,使救灾资金很难发挥其救灾抗灾的作用。
  为此,审计部门建议,在今后的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坚持保重点原则。一方面,要注意保重点灾区,在资金的发放上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平均主义。应在实地考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灾情大小、损失多少予以合理发放;另一方面,要注意保重点灾民。各地受灾情况不同,灾民受灾程度也不同,因此,发放救灾资金应尽量避免发放面过宽,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受灾最严重、损失最大的灾民身上。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局 高翔 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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