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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包袱咋个人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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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4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企业包袱咋个人背
  编辑同志:
我们是原湖南省国营西洞庭糖厂的职工。西洞庭糖厂成立于1971年,1992年经审批核准为国家中型二档企业。2000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由于原企业隶属于农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来和农场形成整体。在农场与常德社保处并轨时,要求所有职工补交从1986年到1997年按个人工资总额5.2%的养老保险金,加上原农场从1989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分别高达5.2%、8.2%、9.2%,这一个人交费比例明显高于国发(97)26号文所规定的4%的标准。令人费解的是,1996年西洞庭养老统筹办下文,干、教、医及全民职工按20%上交(个人负担5%),其余工商职工按19%交(个人负担4%),从此单位形成两个交费比例。到退休时,出现严重失衡,前者可享受国家正式退休待遇,后者仅为正式待遇的60%。交费比例相差1%,待遇就差出40%,而且个人交费比例已超过国家规定,为什么待遇不到位?单位应交部分单位没交足,不去追究企业领导责任,却在退休待遇上做文章,有何道理?
  肖东章 刘玉秀 刘正仙 张宗荣 易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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