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5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储鹏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开展,必须牢牢把握“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核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安工作的最高追求。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坚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攻克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紧紧抓住“打黑除恶”这个重点,除恶务尽,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黑后台”,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严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强化人口管理、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品管理等,减少治安隐患,全力实现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
努力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个时期以来,由于部分公安民警特别是窗口单位的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的。因此,必须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把宗旨教育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主旋律和不变的主题,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于每一名民警心中,变为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不履行职责、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服务的行为。大力推行警务公开,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不断完善集中办证制度,积极探索流动办公、服务下乡、送证上门等服务群众的新经验、新做法,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中心意识,集中整治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公安机关只有更加主动、全面、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重点打击诈骗、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公司企业经营秩序、破坏社会金融秩序及破坏税收征管秩序等经济犯罪,从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要更新观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在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上下功夫。继续把国有企业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同时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经济、外资企业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大力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近年来,个别地方少数民警滥用手中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个别民警甚至徇私枉法,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因此,必须把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要全面强化对广大民警的法制教育,分警种、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全体民警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责任,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责任。坚决纠正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现象,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执法形象。
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公安工作改革。进入新世纪,新形势特别是入世后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推动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就必须深入研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公安工作改革,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大力推进警务勤务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学调配警力资源、打击和防范犯罪、有效发挥作用的警务勤务机制;密切配合社区改革,大力推行社区警务建设,建立与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警务机制,实现由被动反应型警务向主动服务型警务的转变。深入贯彻科技强警方针,加大科技投入,装备先进的高科技装备,提高应对新形势下各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