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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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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5
第10版(教育)
专栏:教海月谈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
董洪亮
去年末,记者到湖南省平江县采访,对当地教育感触很深。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平江县能够连续6年没拖欠过教师工资,令人赞叹。究其原因,主要是县级领导重视教育,他们把相对有限的财力不用于县委办公楼的建设,不用于公路建设,而是确保教育经费。因此,平江县教师心气顺畅而乐于施教,全县教育设施大为改善,学校里幢幢漂亮的教学楼拔地而起。
  记者由此想到2001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定,是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治本之策。它正在并继续对广大农村的义务教育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段时期内,许多地方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放到了乡镇一级。由于乡镇可支配的财力有限,再加上一些乡镇干部重经济而轻教育、法制观念淡漠等原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常常不能按时足额到位。于是出现了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中小学乱收费等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极大不满。
  在占我国人口、地区大多数的农村,县级行政建制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有万象俱全的特点。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新管理体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县级行政单位可支配的财力较多,统筹能力较强,多数县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又特色不同。“以县为主”的新管理体制使农村义务教育获得了比较稳定的经费保障,同时,各县能够根据自身的优势推动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县级领导班子。邓小平同志1985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如果县级干部特别是县级主要领导思想意识里真正重视教育了,那么,农村义务教育的许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可能。湖南省平江县的教育情况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顺利实施,还需要县级教育、财政、金融等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教育经费预算、划拨、追加以及保障教师工资渠道畅通、人事编制等方面相互协调,把工作做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个学校本身也应该精兵简政,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坚决清除那些滥竽充数者,保证用好每一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一代伟人邓小平的由衷话语确是远见卓识。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关键在科技,基础在教育。相信“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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