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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何时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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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07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记者来信

  价格欺诈何时休?
  新华社记者 王永霞
  新年伊始,太原市帕菲亚专卖店打出“买衣赠衣”的商业口号着实吸引来了不少顾客,但实际是买够199元才赠一件价格低廉的T恤衫。而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已将这种“模糊赠售”行为列入价格欺诈之列,并明确规定予以禁止。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还很多。虽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于2001年11月
  7日颁布后,物价局和媒体作了大量的宣传,
  但一些商家对开始实施的《规定》置若罔闻,仍然采取《规定》禁止的行为迷惑消费者。例如太原市贵都商厦莎秋专柜一款女装原价标为2350元,2001年12月6日厂家已调价为1880元,1月1日又将原价恢复到2350元来参加商场的“买100送40”活动。
  山姆士超市,原价为1338元的希贵淋浴器,后降为1180元,1月1日降为1168元,但原价仍标示的是1338元。一些商场打出全场七五折,但实际有九折、八五折、七折不等,还有一些商品不打折。特惠价、大热卖、特价、厂家销售等口号仍大量存在。
  从以上情况看,禁止价格欺诈仍需做大量的艰苦努力和广泛宣传。这其中,既需要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具体措施落实《规定》的内容,也需要让广大消费者积极了解《规定》内容,明辨商家价格“游戏”的真假。有关人士指出,商家之间的竞争,不应当总在“价格战”上打主意,而应在服务和质量上提高和完善,使商业竞争真正步入正轨,还百姓一个明白满意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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