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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轮功”分子被巴黎法院判处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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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8
第3版(国际)
专栏:

  一“法轮功”分子被巴黎法院判处罚款
据新华社巴黎2月6日电 (记者王敬诚)在法国的“法轮功”分子冯文伟因在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外墙上违法喷写标语,6日下午被巴黎法院二次传讯到庭。经法庭审理,冯文伟被当场宣判犯有损坏公共财产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罚款375欧元,赔偿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物质损失费100欧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500欧元。
  2001年6月2日,冯文伟在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大门左侧的外墙上,用涂料喷写宣扬“法轮功”邪教的标语,被发现后遭到制止,并被警察押送到地区警察分局。警方对她进行了审讯和拘留,她对非法喷写标语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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