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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最近中央党校召开专题讨论会研讨——创新劳动价值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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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9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交流

  创新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最近中央党校召开专题讨论会研讨——
创新劳动价值问题
林艳梅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和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日前联合召开“创新劳动价值论研讨会”,来自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80余人出席会议,就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特别是创新劳动价值论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上,有的学者提出了创新劳动价值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创新劳动概念,将经济学中的劳动概念进一步区分为创新劳动和常规劳动两种形式。不同于一般的脑力劳动和复杂劳动,创新劳动是指那些能够创造出从未有过的产品、技术、市场和生产组织形式的劳动。就其规定性而言,创新劳动具有不可模仿性、不可重复性、极度稀缺性,已成为推动当代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劳动形式。二是提出创新劳动价值论,进一步将劳动价值论构建为常规劳动价值论和创新劳动价值论两种不同形态。当代社会,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劳动已成为价值创造最活跃、最重要的源泉。由创新劳动所生产的产品作为从未有过的稀缺性产品,不存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其价值量的问题。对于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需要以创新劳动价值论加以补充和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创新劳动价值论的提出深化了对劳动价值论问题的研究。有专家指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虽然研究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问题,但的确没有突出、专门研究创新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创新劳动价值论坚持马克思关于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基本观点,主张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作为两种不同形式的活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地位;在当代,创新劳动已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和途径,这是从创新劳动角度对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观点的有益补充和重要发展,是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的重要生长点。
  围绕创新劳动价值论问题,与会专家学者还就劳动价值论研究的重提背景、创新劳动概念的界定以及研究的现实意义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对创新劳动价值论的提出,也有学者表示了不同意见。在这些学者看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为一套科学、完整、严密的体系,有其特定的意义和内涵;不仅不存在逻辑的缺环,而且仍是关于当今经济运行规律的科学理论;我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事实正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挥作用的证明;价值创造的真正源泉是人类的抽象劳动,并不是作为活劳动特定形式的创新劳动,应将使用价值的创造与价值创造区分开来;创新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框架还缺乏严密的立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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