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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开发出台重大措施 取消国定贫困县 确定工作重点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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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0
第2版(综合)
专栏:

  我国扶贫开发出台重大措施
取消国定贫困县 确定工作重点县
  本报北京2月9日讯 记者彭俊从国务院扶贫办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经确定,并将立即付诸实施。这标志着,在我国使用了16年之久的“国定贫困县”的称谓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刚刚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国家将在中西部21个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确定592个县,作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592个县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以覆盖全国农村贫困人口50%以上、低收入人口60%以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大头。对于沿海发达地区和非重点县中的贫困村、贫困户,在以省扶持为主的前提下,国家也将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吕飞杰说,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对象、任务与特点采取的重大措施。从1986年开始,国家陆续确定了一批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顺利实施后,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贫困人口出现群体越来越小的多分散性的特点。这次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相对集中,解决温饱及脱贫致富的任务较重,是全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据悉,为了抓好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央决定集中主要的扶贫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各重点县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当作中心任务来抓,必须坚持扶贫到村、到户,争取使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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