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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对《人权》杂志创刊表示热烈祝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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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1
第1版(要闻)
专栏:欢欢喜喜平平安安度新春

  李鹏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对《人权》杂志创刊表示热烈祝贺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对《人权》杂志创刊表示热烈祝贺。贺信全文如下:中国人权研究会:值此《人权》杂志创刊之际,谨致以热烈的祝贺。
  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以来追求的崇高目标。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争取、维护和促进、发展人权的伟大实践中,始终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当代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理想、观念和经验。
  人权的发展是各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历史进程。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由于各国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对人权的认识也有所不同。要求各国服从一个观点,接受一个模式,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以某个国家或区域的人权模式作标准去衡量、评价其它国家的人权状况既不恰当,也不合理。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
  中国尊重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普遍原则,支持联合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作出的努力。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始终把维护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置于首位,同时不断加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经过长期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和发展人权的正确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一切宪法赋予的权利,这就是中国的人权基本标准。中国的人权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中国人民对此深有体会,国际社会也予以高度评价。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为世界人权事业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事情只能由中国人民自己来管。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中国在维护公民的神圣权利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要对相关法律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这是中国人民自己当仁不让要办好的事。我们重视并积极吸收各国文明的先进成果,愿意在相互尊重和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有意义的对话和交流,继续开展对人权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但是,我们坚决反对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坚决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新干涉主义谬论,坚决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坚决反对借人权问题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人权》杂志创刊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它办好,使之成为充分反映中国人民维护和促进人权的实践及研究探讨人权理论的园地,成为与国外学术界就人权问题进行对话和交流的一个窗口,为推动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李鹏
  200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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