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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国家计委、财政部:坚决纠正和禁止对外来务工人员强制收费
  针对一些地方以加强管理和服务等为名对外出或外来人员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包括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在内的多种收费将一律取消。《通知》要求,凡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缔。符合上述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重新审核。为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经营性服务的收费必须符合“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纠正各种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取消一些地方规定的向务工人员强制收取的购买车船票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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