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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 7万多“低保”对象领到保障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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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长沙市民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
7万多“低保”对象领到保障金
本报长沙2月11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长沙市城市居民基本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了社会的稳定。春节前夕,湖南省长沙市7万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困难群众都领到了保障金。长沙市各县(市、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县(市、区)两级建立了“低保”工作机构,各街道(镇)、社区居委会也都成立了领导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低保”工作。为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长沙市统一实行“户主申报、居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布、街道(乡镇)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批,按时按月发放保障金”操作程序,并实行申报前后的公示制、“低保”评议制、“低保”对象收入反馈制。长沙市把企业下岗困难职工、关闭矿山困难职工、旧城棚户改造和城市建设被拆迁企业困难职工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实施“过渡期内,分段保障”的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长沙市把“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00年市、区、县(市)三级财政分别投入“低保”资金275万元、283万元、174万元;2001年,市、区、县三级财政分别投入“低保”资金2248万元、454万元和335万元,加上上级拨付的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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