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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健全“低保”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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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9
第4版(要闻)
专栏:发扬好传统 温暖送万家

  宜宾健全“低保”制度
本报宜宾2月18日电 记者郑德刚报道:宜宾市委、市政府用健全“低保”制度的形式向“低保”户送温暖,使全市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根本保障。
从去年底开始,宜宾陆续组织了500多万元资金,并将往年的“低保”对象由2万多户扩大到4.6万多户,达到了应保户的100%,实现了“应保尽保、不留空白”。
春节期间,宜宾市委书记李敦伯、市长刘捷带队在全市城乡一些低收入家庭访贫问苦。在翠屏区北城顺河街洞子口社区贫困户余会英家里,李敦伯将400元现金和一床簇新的踏花棉被送到老余手上。在家住走马街的五保户何祥林和陈治安家中,李敦伯对他们说:“你们生活还有一定困难,市里有政策,要妥善帮助解决,这次将你们的房租给免了。”随后,刘捷递上市政府为他们颁发的《房租减免证》,两位老人高兴得合不拢嘴。
为了让全市“低保”户在春节前都得到“低保”补助,市委、市政府还将中央和省直属企业的1.2万名低收入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范围,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也将“低保”户人均收入补助到104元至130元之间,重病人、重残人还加发100元,在校生、孤老和轻残人则加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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