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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英,河北河间,干部——导游不是“导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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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19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旅游甘苦谈(1)

  赵华英,河北河间,干部——
导游不是“导购”
朋友赴某风景名胜区游览,不小心被导游宰了一把。原来,他们游至中途,导游突然宣布要停车购物。在一家看似正规,且店主自称是国营的商店里,朋友经不住导游的“软磨硬泡”,花500多元买了一条正宗的“玉坠儿”。可是,回家后交内行人一鉴定,才知道实际只值几十元。大呼上当之余,朋友不禁生疑:那位导游不知要从中拿多少回扣!
  其实,像这种导游成了“导购”的现象,在旅游行业是普遍现象。常常是正兴高采烈地玩着,导游就领大伙来到某一购物场所,不管你愿不愿意。一到购物点,满面春风的服务人员更蜂拥而上,不厌其烦地向你介绍、演示商品性能,以证明这里绝对质优价廉。在这高超的营销攻势下,许多游客禁不住诱惑,敞开了自己的钱袋。回家后才知道这旅游点的东西有多贵,宰人有多狠。即使你精明得一分钱不掏,可多次购物所耽误的时间总是一种损失吧!
  从法律角度讲,导游带领游客参观,旅游者已经支付了工钱。导游一方面受雇于消费者,另一方面却与商店勾结起来,赚取回扣,这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也许有人会说,旅客购物与否是自愿的,与导游没有关系。但实际上,在导游与商店共同“导演”的这出“营销戏”中,你很容易“进入角色”。导游成了“导购”,景点购物宰人成了公开的秘密。对风景区而言,看似利润丰厚,实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是识破了这一把戏,“风景区不购物”已成为许多人的旅游原则。想想看,这对风景区的繁荣会有助益吗?更何况,消费者一旦被“宰”,一传十,十传百,风景区的声誉难免江河日下。
  把游客都“宰”跑了,你还靠什么赚钱?为什么这些黑心的导游和那些宰人的商店屡禁不止,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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