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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资银行市场竞争力 央行调整中资银行外汇业务审批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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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1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提高中资银行市场竞争力
  央行调整中资银行外汇业务审批办法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适应金融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决定调整对中资银行外汇业务的审批办法。
  一是对新设分支机构的本外币业务合并审核。即中资银行各级机构申请开业时,可在申请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同时,申请开办外币业务。
  二是对增开除结售汇以外的外汇业务,变逐级审批为一级审批。即人民银行已批准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办理的外汇业务,可由其总行在《关于各级银行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规定的范围内授权其分支机构办理,报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三是对已开业但尚未批准开办外汇业务的分支机构,其开办外汇业务的申请不再受开业半年的限制。
  此次审批办法的调整,统一了对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审批程序。中资银行外汇业务无须再单独报批,缩短了审批过程,节省了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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