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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友好协商 解决争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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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1
第7版(国际)
专栏:入世经验谈

  波兰
  友好协商 解决争端
  本报驻波兰记者 李增伟
  同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波兰和印度,曾经为汽车贸易发生过纠纷。两国政府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通过友好协商、谈判解决争端的方式,使两国间的汽车贸易恢复了正常,取得了双赢结果。
  “迄今为止,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大多数是由经济发达国家或贸易强国以受害者的身份挑起的。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小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贸易纠纷的最好办法,是通过双边协商的方式解决,尽量回避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波兰前驻世贸组织副代表、华沙大学经济系教授杨·米哈维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取得双赢的最好方法。这一方法对解决发展中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同样效果明显。波兰与印度在1996年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解决两国贸易纠纷的案例即是很好的证明。
  据米哈维克介绍,1994年11月,印度政府向GATT(关贸总协定)贸易纠纷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印方认为,波兰政府对印度生产的小汽车实行不公平贸易政策,导致印度出口到波兰的小排气量汽车的数量从1992—1993年度的4568辆急剧减少到1993—1994年度的504辆。印度方面还指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波兰将印产小汽车的进口关税从15%提高到35%;二是因为波兰政府同时对欧盟成员国实行每年进口3000辆免税小汽车的配额政策。考虑到无法在1995年底GATT解散前结束仲裁,印度政府遂于1995年10月31日撤回了仲裁请求,同时声称保留在未来的WTO机制内继续申请仲裁的权利。
  与此同时,印度政府也不断地努力,希望通过谈判最终解决问题。在撤回仲裁申请的前3天,印度方面就向波兰政府表示,希望就汽车贸易问题进行双边协商。波兰随即表示同意。WTO成立后,波印两国开始进行一系列的双边协商,以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为了表示诚意,印度政府没有再向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仲裁。经过协商,双方最后达成协议:波兰同意给予印产小汽车阶段性的进口配额,其中在1996年—1997年两年间每年为4000辆,关税为25%;同时,波兰要求这些汽车应符合波兰的环保和技术标准。1996年8月,波兰和印度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最终解决了这一贸易争端。
  米哈维克参与了波印两国汽车贸易纠纷谈判的全过程。以他的经验来说,WTO的成员在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化解贸易纠纷时,相对弱小的发展中成员应尽可能地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特别是当争端的另一方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占有明显优势时,相对弱小的成员通过真诚的协商所得到的好处,往往可以比“对簿公堂”所得的好处多几倍。如果协商无效,确实需要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时,至少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首先,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成员,在仲裁申请书中应该清楚地表达自己期望达到的经济目的,而不仅是法律目的;其次,准备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贸易争端的国家必须拥有强有力的证据。
  这除了要求在相关领域有与WTO规则相统一的、明确的针对性政策,还要求通晓WTO规则以及争端解决的程序和相关的解释等;其三,该成员应该有一个灵活的机构,既与本国政府密切联系,又能代表本国生产商和消费者利益与其他成员的政府进行联系,以真正辨别本国的贸易利益是否确实受到了侵害。
  (本报华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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