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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紧紧地掌握两个基本环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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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15
第2版()
专栏:

必须紧紧地掌握两个基本环节
吴南生
粮食“三定”到户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它关系着千百万农户的切身利益。要想把定产、定购、定销数字合理分配到户,根据广东省高要县“三定”到户工作的经验,必须自始至终掌握两个环节:一是发扬民主,充分发动群众;一是贯彻执行政策。高要县的“三定”工作大体划分为四个步骤,在每一工作步骤的过程中都紧紧地掌握了这两个基本环节。

“三定”工作开始时,除了要打通党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外,最重要的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好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选出“三定”评议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材料等工作,并拟订分配方案。
讲清“三定”政策的意义和做法后,大多数人民代表表示拥护“三定”政策;但是也有些人由于对粮食统购统销的好处认识不够,对“三定”政策能否正确贯彻心存怀疑。这时必须用回忆、对比、算账等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启发代表们从切身体会中认识粮食统购统销的好处,批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的缺点。
在这方面,高要县曾经有过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放手发扬民主,让代表们批评过去粮食购销工作中的缺点,然后再分析情况,分别是非。凡是这样做的乡,会就开得好,代表们的思想就能够提高。另一种做法是:害怕放手发扬民主,会议潦草收场。凡是这样做的乡,既不能找出克服工作中缺点的办法,也不能打通骨干分子的思想,会议完了,群众疑虑更多,工作陷于被动。
经过发扬民主,到会的代表把全乡的好坏情况都摆出来了,把群众中的各种意见要求都集中地反映出来了;对这些情况加以分析,就可以大体看出粮食购销偏紧或偏松的原因。在这个基础上,要引导代表们好好算几笔账。先算大账,例如,高要县一九五四年购粮一亿零四百九十八万斤,却销售了一亿零六百八十九万斤,这就是说,国家倒贴了一百九十一万斤粮食。是不是因为高要县缺粮呢?不是的。一九五四年除去公粮外,全县所产粮食按全县人口(包括十万以上的城镇居民和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可得五百三十二斤,这个数目是不算少的。其所以多销售了国家的粮食,是因为粮食统销工作有缺点,粮食消费中有浪费。因此应当向代表们说明,如果全国各县都像高要县这样,国家就无法正确地执行粮食统购统销计划。算了大账再算一个乡的小账。例如,本乡内究竟有多少人确实被购了“过头粮”?有多少人少购了余粮?有多少人供应不足?又有多少人多供应了?有多少人假叫缺粮?弄清了真相以后,再引导代表们分析原因,批判工作中的缺点,指出农民在粮食统购统销方面的责任。这样,代表们的思想认识就提高了,有信心去发动广大群众,也有了搞好“三定”工作的迫切要求。然后公布上级初步规定给本乡的购粮和销粮数字指标。使代表们心里有初步的“底”,便于回去发动群众。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必须划出一定时间专门向广大群众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
这一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同前一工作步骤中的思想发动工作大体上是一样的,只是对象不同——从少数到多数,从骨干分子到全体农民。
不少乡忽视了这一步工作,满足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成就,他们不懂得从发动少数到发动多数是一个更艰苦的发动过程。在代表大会会议开完以后,就忙于向农民群众宣布“三定”指标,而不组织骨干分子认真去串连发动多数农民。这样,农民思想上的许多疙瘩就不能解开,坏分子也乘机挑拨破坏,使工作走了许多弯路。有些乡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完之后,就忙于产、购、销的统计工作,少数人关着大门搞“三定”,把“三定”工作当作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工作来做。这种脱离群众的做法当然不会有好结果。
比较好的做法是:运用个别串连和小组(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为基础吸收附近的单干农民参加,或以原有的居民小组为单位)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思想教育;在适当时机,可以召开群众大会。如果还有少数人思想不通,也可以召开小型座谈会,由驻乡的区工作人员或乡支部书记、乡长亲自主持,解决他们的问题。
思想发动工作不能中断。有些工作人员不愿意进行个别串连,认为个别串连的方法太慢,恐怕时间会拖得太长,这是不对的。
这一步工作必须在党支部领导下,用最大的力量去进行;同时要分出一部分人领导“三定”评议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汇集材料、制定方案等工作,以便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对评议员也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事实证明,当选为评议委员的农民,往往也有一些思想顾虑。因此必须加强教育,打消顾虑。评议委员自己家庭的产、购、销定得是否合理,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对群众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在制定方案、初步计算到户的时候,应当先公道、合理地评定好他们的产量购、数或销数,使他们自己先定下心来;他们自己做到以身作则,就可以取得群众的信任。

第三步是确定全乡“三定”方案,经过民主评议,把产、购、销数字合理地分配到户。这是贯彻执行“三定”政策最重要的一步。
数字分配到户以前,党支部应当预先分析估计在群众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在数字一分配到户后,就立即展开宣传活动,以便尽快地集中群众的意见,对“三定”的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三步工作一开始,即需要再一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确定“三定”方案。方案最好在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先在代表中酝酿、讨论好,取得大体一致的意见,并开始把数字分配到户。为了取得经验,少走弯路,可以先以一个村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乡铺开。
在确定方案,把数字分配到户的工作中,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防止在定产过程中采用简单的作法。例如有的乡以购粮任务指标去套产量;有的乡不分土地好坏和经营条件,确定一个乡一个生产率,平均地分配数字;有的乡为了完成任务,故意提高产量;有的乡不是按常年产量定产,而是单纯按照群众所订的生产计划去定产。用这些办法定出来的产量,自然是不切合实际的,群众也不能接受。评定产量时,不但要根据土地质量和自然条件,还应当照顾农户的经营条件评定,因为同样土地经营条件悬殊时,产量也可能是悬殊的。
第二,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只购余粮,不购口粮”的政策。对这一点不容许有任何的动摇。要注意防止层层加派任务、加派周转粮的偏向;去年被多购或少购了余粮的农民,在调整他们今年的交售任务时,先应当向群众充分进行教育,然后进行调整,以免群众之间互相发生意见。
第三,购销工作必须统一安排。应当再三向农民说明:今年从计划数字上看是少销粮食,但实际上只是减少了过去浪费的部分和纠正了供应不合理的部分,绝不是要削减合理的供应。同时,还应注意防止发生重购轻销思想和盲目压低销数的错误做法。
在第三步工作完了准备转向第四步时,乡的“三定”工作可以暂时停一停,以便使县、区领导机关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和审查全县、全区同一批铺开“三定”工作的乡的“三定”数字分配情况,及时调整偏高偏低的地方。

第四步是审查批准,公布定案,总结工作,全力转向生产。
在第三步工作结束后,第四步开始前,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抓紧时机,组织力量,对前段工作中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入的检查。要注意一个乡中还有多少户对“三定”数字不满意,了解“三定”到户以后还可能遗留下什么问题,以便在第四步妥善处理。
然后,乡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最后审查通过全乡各户的“三定”数字,向群众公布定案,同时总结“三定”工作。
必须通过总结工作使代表们认识到党和国家的政策的正确性,认识到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当中的光荣任务,自觉地批判自己过去的错误认识。这是一场极有意义的关于工农联盟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工作人员也要就过去和这次工作中的工作作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改正缺点,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的目的。
总结完了,宣布“三定”工作结束,号召代表回去带动群众全力转向生产,迎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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