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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违法经营者上“黑名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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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5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市场漫笔

  让违法经营者上“黑名单”
百合
日前,上海10家企业因涉嫌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根据有关规定,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将会被列入上海工商管理部门的“黑名单”。工商部门将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对这些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控,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珍视信誉。
  据悉,青岛市工商管理部门从今年开始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今后3年这些人将无法在青岛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
  一些企业不讲信用,严重背离市场诚信原则,是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的企业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制造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在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采用欺诈手段获取公司登记资格等。这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是本分守法、认真经营,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坑蒙拐骗,非法牟利。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进行违法违规经营,在东窗事发被查处后,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摇身一变再注册一家新企业,继续从事不法经营活动。这种做法不但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混乱,而且给社会经济发展也带来不小的危害。
  让违法经营者上“黑名单”,把那些制假售假、恶意经营的企业记录在案,是建立企业信用制度的一种有效办法。一旦不讲信用的企业被记录在案,在招标、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对有严重违法“前科”的经营者,其经营活动也将受到限制,比如不能再注册新企业等。这样,无论是企业还是经营者,不讲诚信都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在建立违法经营“黑名单”的同时,还应为守法经营的好企业设立一个“光荣榜”。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这些企业多年来在经营效益、合同履约、诚信守法等方面表现均很突出。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今后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并对这些企业在年检、商标、广告、经营范围、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让守法企业尝到甜头,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才会有更多的企业不敢违法,有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这对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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