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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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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各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
  今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陈晓钟从公安部了解到,全国各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正加快推进。今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继续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础,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以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为契机,严格各项户口登记制度,提高人口统计的真实性;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加快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步伐。
据介绍,到2001年10月1日为止,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部署开展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仅天津、河南、重庆、新疆等地不完全统计,已经为符合条件的138.6万人在小城镇办理了落户手续。
各地逐步调整大中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的落户限制。诸如子女随父落户、夫妻投靠及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问题也有新的变化,更加注重群众实际需求和便利。
多年的“农业”、“非农业”管理模式已经突破。新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开始建立。湖南、广东、福建等省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吉林省提出,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湖南省实行本省户籍人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称“湖南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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