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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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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6
第9版(理论)
专栏: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
刘方棫 刘社建
拉开收入差距,使之产生激励效应以及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流动效应,是激发劳动热情、强化竞争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投资规模和结构、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愈大愈好。差距过大,会降低社会消费倾向,导致需求不足、投资相对过剩,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处理好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分配关系,防止两极分化,以优化改革发展的环境。
  目前,我国收入差距逐渐扩大: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1999年城乡差距为2.65∶1,2000年扩大为2.79∶1。若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差距约为3∶1;若只考虑货币收入,差距扩大为4∶1;若再把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考虑在内,差距进一步扩大为5—6∶1。二是地区收入差距扩大。1978年到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地区差距系数(收入最高的5个地区的平均收入与最低的5个地区的平均收入比较)由1.6倍扩大为2倍多,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地区差距系数由2.1倍扩大为2.6倍。三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差距扩大。1999年,按五等分组的最高收入户平均可支配收入为12084元,是最低收入户平均2617元的4.6倍,绝对差额为9467元,比1986年的859元增加了8608元。四是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与行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并存。1999年行业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高低之比为2.49倍。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职工年均工资的绝对差距由1978年的458元扩大为1999年的7214元,扩大了约15.8倍。但另一方面,行业内部平均主义仍比较严重。比如,行业内部职工工资报酬与受教育程度的相关度不高。1997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平均工资仅分别相当于中专、高中和小学毕业生平均工资的1.26、1.33和1.54倍,与1978年相比变化不大。五是低收入户的状况相对恶化。1992年,低收入户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数的55.3%,相当于高收入户的30.7%,而1999年的相应数字分别为44.7%和21.7%。
  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已被打破,这成为社会经济活力的一个重要源泉。但对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既是保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
  改善收入分配状况,防止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应建立并维护起点公平的竞争机制,构建以公平竞争为基础、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收入分配监督与约束机制。首先,积极深化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制;二是进一步深化工资管理体制、生产要素流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理顺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其次,加强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坚持效率优先,在再分配领域则要强调公平。应完善税收体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把调节收入差距纳入制度化轨道。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根本上改善低收入者的状况。第五,努力发展经济。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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