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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电站分电方案确定 八省一市确定为供电区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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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03
第2版(要闻)
专栏:

  三峡水电站分电方案确定
  八省一市确定为供电区域
  本报武汉3月2日电记者杜若原报道:记者从湖北省政府获悉,国务院近期已批准三峡水电站电能的消纳方案,湖北、河南、湖南、江西、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等八省一市确定为三峡水电站供电区域。
  三峡电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820万千瓦。从明年开始到2009年,26台机组陆续发电,按设计,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47亿千瓦时。由国家计委制定的现有方案,充分考虑了受电地区的平衡、消纳、定价等问题,按照尽可能少弃水或不弃水、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与电力体制的改革方向相衔接等原则在各省市分配用电。
  三峡电站在汛期的调峰电能,原则上按各地设计输电能力的比例安排,即广东300万千瓦、华东720万千瓦,其余均送往华中。鉴于华中地区径流式水电站容量大、丰水期电量难以消纳,三峡电站丰水期尽量少向华中送电,枯水期则适当多送。在华中4省内,考虑到江西目前电力富余,“十五”期间三峡电力不送江西。其最终分配比例为湖北35%、河南25%、湖南22%、江西18%。非汛期4省的电量分配比例为42%、10%、30%、18%。
  湖北省从明年起就开始用上“三峡电”,到2010年机组全部投产后,全省年受电量将达到13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6.4%。这对缺煤少油的湖北来说,每年可减少500万吨的运煤压力,相当于少建一座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的火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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