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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前教育法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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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06
第7版(两会建言)
专栏:

  制定学前教育法刻不容缓
  苟建丽(民进)
  近年来,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取得很大进展的形势下,学前教育事业却出现了严重滑坡。
  为此,我们建议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应强调以下主要内容:
  1.学前教育的性质、宗旨及其在国家教育
  事业中的地位。2.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和间接宏观的管理职能。3.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必备条件的认证。包括举办者资格、开办资金额度、周边环境、教师资历和数量、园舍设备状况、管理和安全卫生制度等。4.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价的标准和机构。5.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6.规范学前教育中出现的平等主体间的横向法律关系,解决旧有的纵向管理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7.尽可能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明确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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