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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社会保障和工资发放支出需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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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07
第2版(要闻)
专栏:

  确保社会保障和工资发放支出需要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今天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时说,要确保社会保障和工资发放支出需要。
  项怀诚说,近年来,国家适当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了社会保障对象的保障水平。但在调资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县乡拖欠干部职工工资的现象。据地方上报数字统计,截至2001年底,各地共拖欠当年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工资65亿元,占应发工资总额的1.8%,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地区的县乡两级。
  项怀诚说,为了缓解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县乡工资发放困难,中央财政负担了这些地区执行1999年以来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所需大部或全部财政支出。2001年10月出台的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政策,除沿海九省(直辖市)外,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与此同时,中央财政每年还专项安排50亿元预算周转资金,用于解决农业大省季节性工资拖欠问题。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01年县乡工资拖欠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有些省除保证当年不发生“新欠”外,还在逐步解决2000年以前的工资“陈欠”问题。200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较好地解决所有县乡当年工资欠发问题。
  项怀诚说,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性支出完成982亿元,是1998年的5.18倍。其中,对养老保险基金补贴支出349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136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23亿元;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310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84亿元。
  项怀诚说,200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性支出860亿元(按可比口径比较,比2001年增长28%)。其中,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国务院决定200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由去年的23亿元增加到46亿元;考虑到2001年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支出翘尾、下岗职工规模等情况,200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企业养老金补贴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贴支出512亿元;同时,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一些国有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2002年中央财政将安排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110亿元;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96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要认真落实中央政策,在预算安排中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
  项怀诚说,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尽的职责。中央要求,2002年继续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并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中央财政将增加专项支出118亿元,其中补助地方支出95亿元。为帮助地方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可用于工资性支出的转移支付比例,积极调度资金帮助地方解决基层季节性工资拖欠问题。
  2002年中央财政可用于工资性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将达1180亿元,这些资金应集中用于补助县乡两级。地方财政也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尤其是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帮助困难县乡解决欠发工资问题;基层财政要合理安排预算,财政资金首先用于国家规定工资的发放;继续完善机关公务员工资由财政统发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统一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机制。加快县乡职能转变,切实精简机构和人员,为从根本上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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