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应立法遏制浪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08
第5版(两会特刊)
专栏:代表委员如是说

  应立法遏制浪费
本报记者陈一鸣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焦作市起重运输机械总厂工人姚秀荣说,现在一些地方的官员为创造“政绩”违法建设楼堂馆所、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官员为了出国,在项目考察时挤占专业人员名额,致使进口了大量废弃伪劣设备;有的地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粮食霉变、产品损毁……种种浪费现象可谓触目惊心。
  她告诉记者,应立法对浪费现象予以遏制,对那些重大浪费事件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这次她带来了关于制定《反浪费法》的议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