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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 追授何付凯“模范公务员”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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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09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
追授何付凯“模范公务员”称号
本报北京1月8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为表彰何付凯同志先进事迹,弘扬何付凯同志的崇高精神,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崭新形象,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在京召开会议,决定追授何付凯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何付凯同志学习。
何付凯同志生前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副所长,1978年12月入伍,1985年12月入党,1994年9月转业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2001年6月29日,何付凯同志因突发性心肌梗塞,猝然病逝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
何付凯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文明管理,清正廉洁,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地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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