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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五位政协委员就市场经济与社会信用建设等问题答中外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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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09
第2版(要闻)
专栏:

  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
五位政协委员就市场经济与社会信用建设等问题答中外记者问
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孟扬、韩建清报道: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今天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五位政协委员就市场经济与社会信用建设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全国政协所邀请的这五位委员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董辅礽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前副会长张永珍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赵海宽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委员。
  在回答如何评价浙江省提出打造“信用浙江”,有媒体提出打造“信用中国”的口号这一问题时,董辅礽说,在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信用的时候,浙江省提出了实施“信用浙江”的指导方针,这是很有意义的。浙江省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是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提出实施“信用浙江”的方针,其目的就是要规范各市场主体的行为,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行为,使它们能遵守市场的规则,尤其是诚实守信的规则,以建设有良好信用的市场秩序。浙江提出实施“信用浙江”的方针,是对其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反思的结果。令人遗憾的是,现在还有不少企业不讲信用,制假贩假、逃账赖账,还有不少地方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和维护市场信用的重要性,采取了各种办法保护和包庇本地方的企业制假、贩假、逃账、赖账等等破坏市场规则的恶行。如果再这样下去,后果是会很严重的。他说,诚实信用对发展市场经济十分重要,这道理不仅仅适用于浙江,也适用于全国,有人提出打造“信用中国”的口号,我认为是有意义的。
  有记者请张永珍委员介绍香港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有哪些可供内地借鉴的经验。张永珍说,我认为,信用问题的提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当然,香港在社会信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认为,香港的一些经验还是值得内地借鉴的。首先,香港在这方面的法律比较成熟。如,对上市公司的责任、股票交易的行为等等都有明确的法规,甚至对破产企业的老板在日常生活的消费行为也有具体的规定,这样就会促使绝大多数企业都比较注重商业道德。除立法外,香港在宣传教育方面也有不少好的做法,如,经常在电视上播放商业犯罪的警示广告,对广大人民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另外,香港的廉政公署在这方面也有不少好的做法。她认为,要使全社会都讲信用,必须做到标本兼治。
  有记者问,从加入WTO的角度看,我们应如何提高社会信用程度?高尚全委员说,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则。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制度做保障,不仅将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制约,而且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开展竞争,很难吸引更多外商来华投资,很难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最终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信用制度的建设:第一,要强化信用意识,加强道德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第二,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把清法、修法、立法、司法和执法摆在重要地位,清理、废除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冲突的法律,加快修订我国已有的与之相应的贸易法律,加大对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各种中介组织,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第四,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信用程度。我国政府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主体,是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因此,政府信用十分重要。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现在许多中小企业急需发展资金,但贷款又很困难,而城市居民也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这是否与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有关的问题时,赵海宽说:近年来,国家在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大部分中小企业向银行的借款申请得到了满足。与此同时,银行对城市居民也积极开展了购买房屋、汽车和助学等贷款。有些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需要借款而没有得到,反映借款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有信用问题。据统计,在未申请到借款的企业中,23.6%是由于申请企业存在着欠息、逾期贷款、逃债废债和挪用贷款等不守信用的现象;23.5%是没有抵押品或找不到担保人。此外,社会信用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信用中介机构不健全,也是出现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借款难的原因之一。
  本报记者问,如何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使不守信用者名誉扫地、付出代价?林毅夫委员说,对于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问题,他有四点建议。首先,要制定《社会信用信息法》,为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索、保存、评级的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第二,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业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收集处理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及其它经营行为的记录,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数据库。第三,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监督、奖惩制度。第四,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政府部门、银行、上市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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