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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应有法可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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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11
第1版(要闻)
专栏:来自基层代表委员的声音

  城市管理应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陈一鸣
冀丙祥代表是河南省许昌市环卫处垃圾场场长,在本次人代会上他提出了尽快制定《城市管理法》的议案。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管理的效果如何对城市的形象有着很大的影响。”快人快语的冀丙祥告诉记者,他从事的环卫工作也属于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在工作中他日益感到城市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所以这回带来了这项议案。他介绍说,现在许多城市都已经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但在管理时常常因无法可依而陷入尴尬的境地。他说:“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对自己所在城市的品位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将城市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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