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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打工者”权益保障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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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11
第1版(要闻)
专栏:来自基层代表委员的声音

  建立“打工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报记者王方杰
  兰州市回民中学校长马国昌代表呼吁:要建立健全一套保障机制,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马国昌说,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批打工群体,他们大多是年青人,受过初高中,甚至成人大专、中专教育,但不能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靠打工度日。这些“打工者”
  与各种类型的公司虽然签有劳动合同,但不少属于不平等或不合法合同,劳动工资很低,与“正式职工”相比,相差甚大,同工不能同酬,既享受不到“正式职工”的社会福利,也享受不到“下岗人员”的政策待遇和医疗养老保险。这日益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马国昌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进行立法,建立“打工者”的经济待遇和社会保障机制,使他们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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