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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行政立法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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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12
第7版(两会建言)
专栏:

  建议改进行政立法程序
  张小可(陕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应当看到,一部分现行的行政管理法律存在明显缺陷与不足。一个深层原因是立法起草的程序安排不科学。现行的行政管理立法,一般是直接委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起草,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实践证明,这种立法起草的程序安排利少弊多。
  我们建议改进委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起草相关法律的程序安排。可选择的方案,一是由全国人大法律委牵头,吸收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研究人员共同起草立法草案;二是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不具自身特殊利益的部门、单位牵头,组织专家学者起草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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