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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协调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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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10
第7版(两会建言)
专栏:

  促进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协调发展
  张云枫
  包括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现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现有的粤港协调和合作机制,协调的范围也应从基建扩展至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其他领域。
  为什么要加强这一机制呢?第一,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一样,已成为我国经济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巨大、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举足轻重的地区。这些城市能否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对国家“十五”计划的完成乃至现代化的实现至关重要。
  第二,香港、澳门的地位特殊,回归后港澳能否持续发展,不仅事关自身的繁荣稳定,对中央能否成功利用港澳这个窗口,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占据有利位置也影响至大。从政治层面说,港澳经济能否继续发展又是“一国两制”能否成功的标志,对统一大业有示范意义。
  第三,这些年来,港澳与穗深珠之间的经济协调,基本上是良好的,都是依循着“优势互补”、“达致双赢”的方向发展。但也出现某些不协调的现象。
  第四,强化协调机制,并将之经常化,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可以将协调的范围扩至最大程度,从而取得最大的效益。
  在协调的内容方面,除了直接的经济项目外,一些间接的项目也可以包括在内。
  从上述各点可见,强化协调,优势互补,是有利大家的事情,但珠江三角洲各个城市都有自身利益的考虑,港澳实行的又是“一国两制”,因此,加强协调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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