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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也要严格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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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09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执行也要严格依法
冰雪
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在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中,山东省鄄城县两农民虽打赢了官司,但没想到为了使判决得以执行,耗时7年多,至今仍未执行终结。按有关规定,这宗案件的申请执行费只要3000元左右,但他们却已向法院交了9万多元的所谓执行活动费。花了这么多钱,两位农民不但没得到期待的执行结果,换来的却是白条和不符合规定的单据。用该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话说是“有这钱我们才能去活动”。而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中并无执行活动费这一收费项目。
  这种现象不能说普遍,但也决不是个别。
法院判决执行难,是目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法院都在采取各种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执行为何难,从法院角度看,更多地是强调客观原因,如:地方保护主义,当事人躲债、赖债等等。但法院和法官本身是不是也该检查一下,自己是否尽了责,执行难是否也与法官本身的行为有关呢?上述这件事,我们不免会有这样的疑惑:靠这些法官,执行能不难吗?
  诉讼收费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但有的地方法院不严格执行或变通执行,把收费当成“创收”的手段,这样的执行为法院设置了一个高门槛。现在的老百姓要么打不起官司,即使打得起官司,赢了官司,执行还得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可以想象,执行申请人在历经一次次的艰难曲折,希望一次又一次地破灭后,他们的身心会受到怎样的摧残和折磨。上述事件中老实巴交的农民绝望得几次想在法院门口自杀。
  个别法官利欲熏心,将神圣的法律当成聚敛钱财的工具,败坏的是神圣的法律,玷污的是司法机关的名誉。这是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是某些法官信誉危机和道德沦丧的体现,其危害不可低估。如果对这种现象不严肃处理,司法尊严将丧失,人们对法律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信任危机。
  执行与审判都是法院的神圣职责。只要法院依法审判了,就有义务依法执行,这是整个司法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法院审判要严格依法,执行同样也要严格依法。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必须靠一批高素质的法官以合法的规范行为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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