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读者询问:四川简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这些费怎么收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0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读者询问:四川简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这些费怎么收的?
  编辑同志:看了中央电视台去年播放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我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向您反映:四川简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违规行政乱收费的问题严重、典型。
  我本来是一名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老药品经营户,仅仅变更地址,更换新证,四川简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拖了我几个月,直到去年12月5日,才收到该局送来的一张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就这张“新证”,我前前后后付出了近3000元的昂贵代价!现列举其中几项,并附上票据复印件:
2001年2月19日培训费、工本费用360元;2001年4月5日药品咨询费、初评费300元;2001年4月7日变更地址费600元;2001年12月5日药品药械管理指导费400元;2001年12月5日换证费、终审费180元。
我认为,市药监局颁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向经营者适当收取一定的规费是无可非议的,但应增加透明度,决不允许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去年4月,简阳市委、市政府根据资阳市委、市政府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清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社会负担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收费必须出示许可证和收费文件依据(必须是省以上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局机关办事地点上墙作固定性的公布。在该文件下达半年多时间里,市药监局不但没有向交费者认真做到这些,且还明目张胆地使用极不规范的票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随便决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比如说,通知经营者们(包括全市个体医生)学习两个文件,就要每户交所谓的“培训费”180元。不知该局领导想过没有,这180元是一个经营者熬更守夜,苦心经营10多天才凑得够的呀!该局的人到经营户药店走一圈,口一张,就要经营者一次交300元。这一年多,我为拿这张在城南市场内经营的《许可证》就交了近3000元,还有啥钱吃饭呢?
  据了解,简阳城乡有新老药品经营户多达500余家,要想新办《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则需向市药监局交出大把的钱———城区每个交6000元,乡区每个交5000元,局内部人员亲属每个交4000元。这些人当中,有的根本就不具备经营药品的条件和资格,但只要向该局交了钱就能办到证,这本身就是执法违法,赤裸裸的卖证行为!更为荒唐可笑的是,据交费者揭露,前年下半年和去年上半年,最初该局收取的每个证几千元,开出的是违规的“收据”,由于产生了不好的后果,该局怕露马脚,下令所有持“收据”的药品经营者,必须赶紧到市药监局更换票据,否则不允许经营药品。不仅简阳市药监局乱收费,资阳市属的其它几个县区也相继出现了乱收费问题。
  现在,我把这些情况向贵报反映,并请调查核实。我希望运用法律手段和通过新闻媒体,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借助贵报,请简阳市药监局公开答复,对非法收取的各种费,应不应该一一退还给药品经营者们?四川省简阳市回春药房 杨锦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