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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之恶”为何当上一村之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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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0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媒体互联

  “一村之恶”为何当上一村之长?
  新华社记者 郭立 王大霖
  日前,新疆吉木萨尔县南门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增新因为投毒、盗窃、职务侵占等罪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增新从“一村之恶”到一村之长,继而鱼肉百姓、为所欲为,其教训发人深省。
  不择手段拉选票
  现年42岁的南门村村民李增新,1985年就因报复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1993年因盗窃石油物资被公安机关传讯审查,1995年因涉嫌销赃又被公安机关审查,他还伙同他人盗窃作案4起,共盗窃价值3680元的财物……这样一个劣迹斑斑、品行不端的人,却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群众选举的方式,两次当选村委会主任。
  李增新靠什么骗取群众选票?村民选举时,李增新的几个家庭成员和狐朋狗友按照事先密谋的计划,在选举会场分片将多数村民的选票抢到手中,以这些村民不识字、没带笔为由,代为划票,促成李增新当选。为拉选票,李增新还软硬兼施。凡是妨碍他的人,他都要将对方搞垮、搞臭。他先后用贴大字报、铲苗、诬告、投毒等手段逼迫原村支书放弃党支部书记职务,让写材料告他状的村民背黑锅,使主要上访人遭受财产损失等。这些做法让一部分村民产生惧怕心理,不敢得罪李增新。
  第二次选举前,李增新到一位村民家说:“你们投我的票,以后我把村里的588亩机动地给大伙分了,不会亏待你们。”这些许诺诱导了一些村民。第一次当上村委会主任后,李增新通过先包地、后交费,多包地、少交费,优先浇水,少交或不交水费,把集体的钱借给私人等手段,让一些村民尝到“甜头”,少数党员也因受了他的“恩惠”而替他说话,致使他在第二次选举中仍然当选。
  另外,在两次选举中,上级领导机关对选举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客观上为李增新创造了条件。选举时,县乡分别派干部监督指导,但由于这些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选举工作如何指导心中无数,没有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事先掌握李增新一伙人的地下活动情况,未对选举会场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因而让李增新轻易得手。
  原形毕露遭惩罚
  李增新当上了村委会主任后,与新上任的村支书董建友狼狈为奸,拉拢其他村干部和知情农民,私分公款,大肆侵占集体财物。老支书吕民智交接班子时,村集体积累还有14万元。同时村里有600多亩公用地,每年仅承包费就可收入6万元。可几年后,村集体积累被糟蹋一空,还欠11万元外债,成为一个典型的“空壳村”。有关部门还查证:1998年县保险公司给受灾农户付小麦保险赔偿金时,李增新等人按赔偿总额的15%截留1023元用于挥霍;1996年一个体户给南门村焊闸门时,送给李增新价值450元的物品,李增新同时还受贿500元。
  在李增新第三次参选村委会主任的选举那天,李增新的几个同伙以重复在其他联名书上署名的方法造成大部分推举票作废,7个初步候选人第一轮投票均未过半数,但李增新的得票居前。眼看着李增新又可能当选,一些村民对其同伙在10人联名书上捣鬼当场表示不满,公开声明:如果李增新当选,他们将继续上访,并质问主持选举的乡党委领导为什么几年来不处理村上发生的问题。最后才协商达成一致:将第一轮投票居第二的候选人张仁福和李增新作为第二轮候选人投票选举。结果张仁福多出李增新近100票。李增新终于落选。
  去年6月,该县组成专案组进驻南门村。经过几个月调查走访,终于查明李增新等人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数千元,多次投毒、铲毁他人蔬菜、非法张贴大字报、人身攻击、匿名举报诬陷等罪行。李增新、董建友为首的农村黑恶势力团伙和村干部集体腐败分子被逮捕后,村民们额手称庆。他们还自发给有关部门共送上20多面锦旗和镜匾。
  民主选出领头人
  农村基层选举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委会主任能不能选出群众真正信得过的人,不仅关系着一方兴衰与稳定,也关系着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李增新两次“当选”南门村村委会主任,教训是深刻的:其一,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导作用。
  在村民代表的选举、候选人的推荐把关、发动党员参与等方面,党组织负有重要职责。南门村党支部原书记吕民智离任前曾向老台乡党委提醒过:李增新胆子大、私心重,当村干部会对集体不利。这些话当时没人信,继任党支部书记董建友反而与李增新臭味相投,使事态趋于严重。1996年春,南门村选举,不是候选人的李增新却“从票箱子里跳出来”当选。党组织的作用在这里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其二,必须真正依据程序选出群众信服的领头人。南门村李增新一伙人披着合法外衣干了违法勾当,表面上看也是符合程序的,但实际上程序形同虚设。目前部分农村选民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村委会选举的要求,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李增新就是利用了部分村民看重眼前利益、爱占小便宜、怕人打击报复等弱点而售其奸的。
  其三,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南门村的村委会选举中,李增新一伙之所以能屡屡得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乡党委没能尽到领导责任,对李增新一伙人的拉选票行为视而不见。南门村村民多次向乡里举报村干部问题,乡政府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而是由搪塞应付到压制村民,迫使村民在毫无指望的情况下向上越级反映。个别乡领导还与村干部“称兄道弟”,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意无意地将举报情况告诉被举报者,无形中充当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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