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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3万余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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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18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深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胡谋报道:今年以来,深圳市各级消委会、监督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75件,处理率达99.9%,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7万多元。今年深圳的消费投诉以百货类的商品质量为主,占投诉总量的30.3%;其次是服务类投诉,占24%,主要反映虚假广告、旅游、消费欺诈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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