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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有关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忠臣答本报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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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10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认真落实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有关政策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忠臣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江夏报道: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加强对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领导,是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土地问题,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就广大农民关心的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政策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忠臣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土地使用权流转必然发生。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看待土地问题和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
  答:农民承包的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同时,在社会主义社会,它也是农民权利平等的重要体现。老百姓讲,“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是一个带全局性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土地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去年年底,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全面宣传落实。
  问: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方面?答:农民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属集体,使用权属农民,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经营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流转权主要指在承包期限内相互合作、转包、有偿转让、入股、联合经营、抵押等。
  问:您怎样估价全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势?答:根据各方面调查分析,全国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总体上是健康的,多数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如任其发展,将会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各地领导同志如果忽视这个问题,后果是严重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问: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答: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中央的一贯政策。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依法流转,必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全国而言,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这是一个发展过程,不能急躁,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更不能强制推行。在这个问题上要接受历史的经验教训,给予正确指导。
  问: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是什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流转?
  答: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只有那些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一定要坚持条件,不能强制推行,也不能用收走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
  问:土地使用权流转应掌握什么原则和政策?
  答:农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不能自行其是,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土地流转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办事。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不准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准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不准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在这里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就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必须明确,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是农民自愿的。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经营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及流转的形式。还有一个问题要严格掌握,那就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有偿的。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
  春风化雨又一年
  ———2001年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综述
  新华社记者张建平
  2001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广大人民
  群众的交口称赞声中、在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中走过了她的第六个年头。
  2001年,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
  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按照“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搞好延伸、稳步推进”的思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发展。
  如今,66条全国性示范街、250家全国性示范店和两家全国性示范市场就像一朵朵盛开的鲜花,点缀在祖国各地。贯彻基本道德规范、“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已成为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广大商贸企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诚实守信的商业新风,吹遍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地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了两个文明的建设。
  与时俱进,活动内容更丰富
  各地去年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总结前几年活动的经验和成绩,结合社会经济生活的新变化以及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开拓思路,积极探索“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新形式,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突出以德治国思想,是去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主要特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各地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强化诚实守信意识,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河北、湖南等地的一些商业企业开展争当星级营业员、服务标兵挂牌上岗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真心实意地为消费者着想,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自觉实践“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的行为准则。
  去年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企业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建示范街、示范商店和示范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稳步推向深入,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企业的重要内容。成都市委、市政府在开展“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的三优活动中,一改过去重管不重教的模式,从抓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入手,组织辖区内的商家法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示范街(店)标准。商家店铺挂出提示语、警示牌、投诉电话,使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受到教育和警示。湖南省示范企业长沙友谊阿波罗集团公司年销售收入达到20多亿元,利税1.5亿元,进入全国商贸企业
  10强行列。诸如此类的一批示范企业通过“百城万
  店无假货”活动的有力促进,完善了机制,加强了管理,改进了服务,成为湖南社会和经济发展中一颗颗耀眼的明星。
  去年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积极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沈阳中街商业区同驻街企业法人签订无假货责任状,建立企业经理责任制,严把进货关,坚决不经销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杜绝误导、欺诈和虚假宣传;出租者对租赁柜台的商品质量全权负责,消费者投诉不出店,不出街,完结率达到100%。甘肃在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中,以“重点地区(区域)、重点产品(商品)、大案要案”为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九大类产品,开展联合打假活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与示范点内各商户签订责任书,及时检查,限时达标等方法,监督完善商品进货制度和“三包”制度,设立投诉接待处和复量台。有关部门还建立健全举报网络,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培养举报线人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扩大打假信息来源,增强打击力度。
  搞好延伸,活动范围更广阔
  回首去年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各地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的同时,还积极想方设法拓展活动范围,推动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去年拓展活动范围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延伸:从过去的以百货店业态为主逐步向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业态的连锁企业、餐饮业和批发市场延伸;从以大中城市为主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延伸;从以国有流通企业为主逐步向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私营、中外合资零售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延伸。
  河北、云南、江苏、辽宁、浙江、湖南、福建、甘肃等地分别推出了10多条省地级示范街,成为当地“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载体。内蒙古、广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地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把创建示范街活动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取得良好效果。全国各地大中城市在元旦、春节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示范店和骨干商家送货下乡,把创建活动向生产领域、专业批发市场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延伸,扩大了活动的范围和影响。据统计,2001年各地组织货源下乡的商品标值达1亿多元,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武汉市组织“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上的骨干企业和武商集团、中商集团、中百集团、王府井百货、工艺大楼、好来西服装、汉弗来服装等优秀示范店,带着农民急需的12大类、近千个品种的商品,来到市郊农村,为农民兄弟上门服务,一部分适销对路的商品很快就销售一空。为满足群众需求,商家不时调集货源,最多时一两天可销售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
  创建示范街,活动重点更突出
  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全国许多地方都把创建高水平的示范街作为一个重要项目,下大力气规划、整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78条示范街,分布在159个地级以上城市。这些示范街就像一条条闪亮的金项链,洒落在大江南北。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繁荣地方经济等方面,示范街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
  许多地方加大投入,把示范街做强、做大、做美。天津投资1.8亿元全面整治和平路示范街。如今,在1.3公里长的和平路商业示范街上,建筑物的风格中西合璧、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显得更加妩媚迷人。苏州市投入5.6亿元为闻名遐迩的观前街进行梳妆打扮,安装上先进的电脑保安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和先进的灯光控制系统等服务设施,让千年老街焕发出青春的光彩。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南京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近两亿元,在湖南路上建起了6万多平方米的市民广场,并彻底整修路面。现在,湖南路已成为南京市民购物、休闲、娱乐、美食的好去处,去年销售总额达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
  抓监督,抓管理,创品牌,树形象。这是各地在建设示范街活动中值得称道的又一举措。云南、黑龙江、福建等地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对示范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海、南京、广州、福州、郑州等地成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示范街建立投诉点,形成多层次的监督、投诉网络。厦门、南昌等地对示范街上的商家进行详细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实行网络化、卡片化、档案化管理。2001年年初,哈尔滨市决定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的“货真价实满意店”实行一年一检一命名,不再搞“终身制”,并首次撤销7家商业服务企业“货真价实满意店”称号。
  示范街带来了经济繁荣。南京市湖南路、武汉市中山大道示范街人气旺、商气旺、财气旺,国庆节和“五一”期间每天的人流量分别达到50多万人次和100多万人次。广州市江南西商业街上无证占道的不规范经营不见了,假冒伪劣商品少了,回头客多了,生意红火了。商户由原来的199家猛增到310家,日客流量最高时达80万人次。
  示范街促进了文明进步。不少商贸企业苦练内功,商品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服务态度日益改善,顾客放心来满意去。不但商业企业的素质提高了,良好的行业风气树立了,而且,创建活动有效推进了社区的文明建设,带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形成了创建改造环境,环境改造人的良好氛围,达到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目的。苏州市的调查表明,近85%的市民认为,开展争创全国示范街活动,提高了城市精神文明水平。
  示范街维护了社会稳定。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满意的优质商品和良好服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极大地凝聚了人心,融洽了干群关系。许多群众由衷地感叹,创建示范街活动改变了商业街的面貌和服务质量,环境美了,秩序好了,购物休闲安全了,放心了。
  示范街创建活动,就像一架巨大的引擎,牵引着“百城万店无假货”这一深得民心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向纵深发展。
  我们期待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这一民心工程像润物细无声的丝丝春雨,在神州大地上浇灌出更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花朵,结出更丰硕的果实。
  让费和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流或扣缴,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问:工商企业和城镇居民租赁农户承包地应掌握哪些政策规定?
  答:农村土地流转应主要在农户之间进行。工商企业开发农业,应主要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企业和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隐患很多,甚至可能造成土地兼并,使农民成为新的雇农或无业游民,危及社会稳定。中央的政策十分明确,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如必须建立的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发展设施农业等,应尽量与现有农业示范场或国有农场结合,确实困难的可小范围向农户租赁承包地,但要严格按政策进行。
  问:在土地流转中,对外商采取什么政策?
  答:中国农村是一个大市场,外商投资的潜力很大。如果外商在我国租赁农户承包地,必须是农业生产、加工企业或农业科研推广单位,其它企业或单位不准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已经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要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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