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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欲恢复地下核试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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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10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美国欲恢复地下核试验
本报驻美国记者 任毓骏
  1月8日,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说,布什政府在当天向国会提出的“核战略评估报告”,是为日后恢复地下核试验埋下伏笔。美国为保持和维护其战略核武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能会在未来数年恢复地下核试验。该报道还说,布什政府在报告中,建议就“新一代核武器”进行研究,培养训练新一代核武专家。报道称,美国的做法可能引起俄罗斯、中国以及裁军组织和大部分签订《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美国盟友的反对。
据报道,布什政府的“核战略评估报告”内容,还包括布什关于在今后10年内将美国战略核弹头从目前的6000枚裁减到1700—2100枚的计划,并讨论了为设计新式核武器进行准备工作的必要性。据核武器专家称,美国国防部计划把过去20年设计的核弹头翻新,使这些弹头能再保持20年的有效性。而在这一过程中,美国必须通过试爆来维持弹头的可靠性。根据现行规定,美国如果要在本土中西部的内华达州试验场恢复地下核试验,须有两年时间做准备。而布什政府在报告中要求将准备时间缩短至“一年或几个月”。国防部一名高级官员称,“尤其是在核弹头储存量愈来愈少的时候”,恢复核试验的设想不应停止。
针对《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当天对新闻界辩解说,布什政府遵守暂停核试验的承诺,评估报告中没有“建议恢复地下核试验”。但他同时强调,每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必须意识到这些武器的威力与致命性,因而有责任维护其安全与可靠性。美国保留恢复进行地下核试验的可能性。他说:“如果不试爆就能够达到目的,我们当然会选择这种方式。”他又以事涉高度机密为由,拒绝直接讨论报告的内容。能源部一位官员称,布什政府在该报告中有关核试验的用词“颇为含糊”,不明言准备恢复核试验,只说认为有必要进行核试验。其原因是政府“不想引起轩然大波”。布什的父亲老布什总统在1992年决定,美国暂停地下核试验。其后,克林顿政府继续恪守这一承诺,也没有进行这类试验。1996年,联合国裁军大会上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全面禁止在大气层、太空或地下进行核爆试验,目前已签署该条约的国家达161个。克林顿政府同年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但在1999年10月请求国会批准时,遭到当时共和党控制的参院的否决,从此,这一条约在美国国会被搁置起来。2000年,布什竞选总统时,就曾表态支持当年参院不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决定。他上台后,继续设法使这一条约在参院审议中“束之高阁”,使美国迄今仍未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美国在1992年停止地下核试验后,一直利用电脑模拟和次临界核试来确定其核武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以维持美国的核威慑力。由于这类核试验使用的放射性钪不足以引起连锁反应,所以不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约束之列。虽然电脑模拟核爆炸能减少辐射和节省金钱,但美国始终认为这还是不如地下核试验准确有效。去年以来,有些美国高级官员就放风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不符合美国防止核扩散的目的,而且无法约束其他国家秘密发展核武器或进行核试验,反而构成所谓“新的道德和法律障碍”。
有评论指出,布什政府此举是继扬言单方面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反对执行禁止生化武器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地雷议定书》和拒不签署《京都议定书》之后,又一次向重要的国际条约挑战。(本报华盛顿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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