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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大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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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2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长兴县人大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本报讯浙江长兴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前不久审议通过了《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一府两院”干部的监督,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法、增加评议监督内容,逐步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实质性并重转变,从对事的监督向对事、对人的监督并重转变。
(施俊焱许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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