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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重视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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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23
第6版()
专栏:

必须重视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
今年一月,我们收到辽宁省清原运输站读者革新的一封来信,批评清原县第五区区长姜宝金(共产党员)在乘运输公司的班车时不遵守乘车规则,反而蛮横地辱骂乘务员,并且阻拦班车的开行。我们当即把这封来信转请中共清原县委检查处理,要求他们迅速把处理结果告诉我们;在三月份又去信催办。四月一日,清原县委秘书室来信答复说:“我们并没接到此信。我们已查找了两天,也没有这件信……。”当时我们认为来信可能在邮途中丢失了,就去信请清原县委秘书室就近找读者革新重新了解他来信中反映的情况,同时再次要求他们迅速处理这个问题后答复我们。在这以后,我们又曾去信催办,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答复。直到九月份,清原县委秘书室才给我们来信,答复这个问题的处理结果;而出人意外的是,清原县委秘书室曾经肯定地声明“并没接到”的本报转去的读者革新来信原件(上面编有本报的发文号码)也随着答复信寄回来了。
从上面的事实可以看出,清原县委秘书室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一方面,他们对人民来信的登记档案工作是不够健全的,以致发生收到了人民来信后却查不到、而以后又突然出现了的情况。另一方面,他们对人民来信的处理是不够及时的,像读者革新反映的这个问题显然是不难解决的,不应该拖延了将近八个月才得到处理。
应该指出,在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中,问题比清原县委秘书室更严重的还有。有些单位对于本报转请他们处理的人民来信采取了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例如,今年一月十四日,我们把读者揭发安徽湖东县汤沟镇某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玩弄妇女和打骂群众的一封来信转请中共湖东县委(湖东县现改为枞阳县)检查并答复我们,以后又连续催办了七次,九个多月来我们始终没有得到答复。又如,三月十七日,我们把读者批评三岔子森林工业局用错误态度对待患病工人的一封来信转请吉林省森林工业局监察室检查处理并答复本报,以后催办了五次,七个多月来也是得不到任何回音。在给上述两个单位的催办信中,我们曾说明如果由于问题复杂,一时难于处理完毕,希望他们把目前的情况先告诉我们;也曾对这种处理人民来信的拖延态度提出批评,要求他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和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两个文件的精神来检查工作。但是,这些都不能使他们有动于衷。这种对待人民来信的老爷态度,是令人不能容忍的。
另外,也有少数单位对本报转去的读者来信虽然并不是拖延不理,但是在答复时却是敷衍塞责,草草了事。例如,八月中旬我们收到读者小白的来信,反映广东省海康县人民来访接待室的房屋长期被占用的情况,就请中共海康县委检查这个问题。十月六日,海康县委办公室群众服务组给我们一个答复,承认读者反映的情况是事实,人民来访接待室建立以后不久,一半房子就被用作物资储藏室,后来全部房子又都用来住人和堆放炊事用具等,直到现在还是这样。那么,怎样来恢复人民来访接待室开展接见人民来访工作呢?答复中是这样说的:“我们曾责成县府把人民来访接待室建立起来,他们说照此情况是建立不起来的。这个问题待今后再继续解决。”似乎在他们看来,读者反映的这种不重视接见人民来访工作的情况虽然是确实的,但是却无需立即纠正。
当然,对待处理人民来信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还不仅仅是上面提到的这几个。因此,我们除了要求这几个单位纠正这种状况以外,希望有类似现象的单位也能检查和改进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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