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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保健品害苦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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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28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天狮”保健品害苦我
  我叫蒲现明,河北永年县人。2001年8月3日,我女儿从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设在永年县的“天狮”保健品专卖店,给我买了价值1570元的“天狮”系列保健品,其中包括益康胶囊2瓶、活力康2瓶、锌补晶4瓶、维康软胶囊6瓶、营养高钙素6瓶。我按店方告知的方法服用19天后,全身出现不适症状:最初是浑身发痒,继而全身浮肿,手、嘴、脚、腿裂口并浸血,接着皮肤出现雪片状脱落,腿、脚有鱼鳞状黑紫斑,眼睛肿得看不清东西……
  2001年9月22日,我在子女陪护下,先后到永年县第一人民医院和邯郸医专附属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药物性过敏造成的过敏性剥脱性皮炎,不得不住院治疗。10月中旬,我开始腹泻,低烧不止,相继在永年县第一医院和邯郸医专附属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个多月,诊断为肠道水肿。在此期间,手、腿、脚、阴囊肿胀越发严重,头发开始脱落,身体多处发生病变,大便失禁,每天20多次。今年1月23日,我从邯郸市中心医院回家准备过春节,不料,2月5日又开始发高烧,2月8日晚入住永年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个春节期间,我一直卧床输液,大小便失禁,害得全家人没过好节。现在,我仍在住院治疗。子女为了看护我,工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未服用“天狮”系列保健品时,我的身体很好,每天到室外散步,体重102.5公斤。现在,健康已离我而去,体重降到75公斤,头发几乎掉光,生命垂危。在服用“天狮”产品出现问题后,我和家人多次向天狮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设在永年县的“专卖店”反映情况,他们只是口头表示歉意,对给我造成的财产损失、健康损害及精神伤害不闻不问。永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我的反映后,做了一些调查,认为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却奈何不了天狮公司。
  据了解,“天狮”系列保健品的销售方式也有问题——设金狮、银狮等销售大奖,售出5000元产品,按30%提成,售出10000元产品,按40%提成,发展的下线越多,销售的产品越多,销售人员的提成就越高,逐级达到“金狮”、“银狮”的层次。这种销售方式其实是变相的非法传销。
  河北永年县东睢宁村蒲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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