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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干部竟被匆忙任用——合浦县这一违规做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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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28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有“病”干部竟被匆忙任用
——合浦县这一违规做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本报记者李同欣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兼合浦县皮肤病防治医院院长朱有昌,因向合浦县原县委书记何建林行贿1万元,1998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撤消一切行政职务。然而,去年11月16日,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正对朱有昌的其他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合浦县委却突然决定任命其为合浦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该县卫生系统职工的强烈不满。朱有昌则威胁办案人员:我的后台硬得很,你们再敢查我,到时连死都不知道怎样死的。
  记者在合浦县卫生局了解到,去年6月至8月间,县卫生局纪委接连收到群众举报信,反映朱有昌在县皮肤病防治医院任院长期间,涉嫌利用假税票、假税章、假药品公司、假户头、假名字、假经销商和将小面额发票涂改为大面额发票等手段贪污,有问题的发票累计金额206万元。卫生局纪委初查后认为问题重大,涉及面广,以自己的力量和权限难以将问题调查清楚,于是将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合浦县纪委、监察局接到县卫生局纪委的报告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从外围展开取证工作。然而,调查工作刚刚进行到第二天,两名办案的同志突然被紧急抽调回来,去接受另一项工作任务。
  几乎就在卫生局、县纪委对朱有昌的问题进行调查的同时,合浦县委组织部也开始了对朱有昌的任用考察。记者从组织部门与卫生系统22名同志的谈话记录中看到:认为朱有昌可以任用的有8人,可以交流到卫生系统外使用的有2人;认为不能任用的有5人,不表态的有7人。
  对朱有昌这样的干部,匆匆忙忙加以任用,显然违反了党的干部任用政策,是不合适的。但是,合浦县委主要领导却公开为朱有昌辩护,说什么朱有昌的问题,都是过去的事了,利用假税票、假税章、假药品公司、假户头、假名字、假经销商和将小面额发票涂改为大面额发票作假账,怎么就能定朱有昌的罪呢?我看要有问题的话也应该是会计、保管员、进货员负责,朱有昌又不直接经手。再说,防疫站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好位置,只是发挥一下他的一技之长罢了。
  实际上,对朱有昌的任用,一开始在合浦县委领导班子里就有不同意见,一位县领导告诉记者,在研究朱有昌的任用问题时他就曾提出,用朱有昌一定要慎重,用错一个人,会伤害一大片,卫生系统可以使用的干部很多,何况各部门还有一批年轻的、优秀的干部可以选择。但这个意见没有被主要领导采纳,朱有昌在群众反对声中走上了合浦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的岗位。
  县监察局陈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上级有关部门在查处何建林案件时已对朱有昌的有些问题进行了查处,比如送1万元礼金的问题。这次,我们主要是在县卫生局纪委调查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核实。但这项工作开始不久,我们这里就发生了西场糖厂停工事件,因此就把所有力量都抽调过来,紧急处理糖厂的问题。”陈副局长以及办案人员均表示,朱有昌的问题并没有完结,等抽出时间还要接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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