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阅读
  • 0回复

正确认识税收功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1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正确认识税收功能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郑新立
  贯彻好新《税收征管法》,应当引导广大人民深入认识国家税收的功能,培养和树立纳税意识。
  税收是国家为了履行其职能,通过法律形式,向经济单位或个人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通过税收集中的资金,主要用于行政、国防、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救济、城市维护等公共支出,满足人民公共利益的需要。作为一个公民,每个人都要享受这些公共服务,因而,依法纳税就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纳税越多,说明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为此,要在全社会形成纳税光荣、纳税越多越光荣的良好氛围,鼓励人们通过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多缴税。
  税收有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功能。收入的初次分配鼓励效率、再分配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单位征收的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进行调节,又称间接税。再分配主要通过对个人征收的所得税、利息税等来调节,又称直接税。在发达国家,来自个人的直接税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对个人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较大。同时,由于对企业征收的间接税的比重相对较低,有利于经营得好的企业的充分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税收结构中,来自个人的直接税的比重仍比较低,仅占税收总额的20%左右,大部分是来自企业的间接税。这种税收结构,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所以,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是一个必然趋势。与此相适应,要求广大居民逐步强化纳税意识,做到自觉纳税、诚信纳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