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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海关职能 促进贸易便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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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1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财经论坛

  转变海关职能 促进贸易便利
  李庆祝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中国已经站到新的起跑线上,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国海关要解决好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的矛盾,既要严格执法,又必须提供贸易便利,为提升本国的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服务。
  第一,转变行政职能,推行“有限海关”。我们应按照“有限政府”的理念,一方面强化职能,集中优势资源,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手段,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有效监管。比如强化法制,加强法律规范、政策应对和执法监督;加强应税货物的现场验估、价格追踪和保税货物的实际监管等。另一方面要“弱化”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对内对外都要简政放权,压缩行政审批。特别是涉及社会资源分配的审批,例如审批报关企业和保税仓库、决定私货处理等,应尽可能采用公开竞投、招标拍卖等市场运作,通过事后报备、自运登记等方式进行监管。
  第二,规范行政执法,营造“阳光海关”。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执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海关也要按照这三项原则,营造公平、有效率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用程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结合海关权力结构的特点,完善分权和制权机制,通过程序对法律规范的实施进行适时的调整。大力推行关务公开,扩展关务公开渠道,公开办事制度、办公时限,增强执法透明度。
  第三,坚持科技创新,培育“电子海关”。完善通关作业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基础整合资源,共享数据,尽快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执法评估监督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实现效能与制约的“双赢”。大力拓展电子政务,推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和H2000试点工作,加快联网报关、出口加工区、IT企业联网监管、出口退税、网上支付、舱单申报、加工贸易管理、告示项目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现代技术检查设备的作用。推进“电子海关”、“电子口岸”建设。
  第四,提高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应当不断完善“快速通关”、“便捷通关”模式,提高口岸的工作效率,与有关部门协作,建立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合力营造良好的现代物流环境,实现高效快捷的大通关。同时,应建立一种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扩大海关与商界的对话和交流,创造出一套既适应企业新的经营方式需要、又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新的海关管理模式,形成海关与商界的“双赢”格局。
  第五,严密监管,加强边境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中国海关在采取边境监管措施,终止放行进口侵权商品和制止侵权商品出口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今后,中国海关仍将按照《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为打击侵权行为、保护世界各国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六,加强培训,开发人力资源。应以长远的眼光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国际交流与培训,培养国际型的海关人才。
  (作者是北京海关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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