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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扶持弱势群体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突出位置 广东助弱扶贫制度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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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2
第1版(要闻)
专栏:

  把扶持弱势群体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突出位置
广东助弱扶贫制度化
  本报讯 记者方文、伊可迹报道: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如何解决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扶助他们融入社会发展的潮流,已成为检验党群关系和政府威望的“试金石”。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制度化解决扶助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把解决部分群众医疗难、法律援助难、入学难、住房难等“四难”,作为各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满腔热情地抓紧抓实。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大部分群众正在逐渐走向富裕。与此同时,全省地区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凸现出来,成为制约发展的一大因素。据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将特困群众遇到的主要困难定为党和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列入考核。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省长卢瑞华等领导同志带头落实,多次前往贫困地区考察调研,尽力帮助特困群众解决“四难”。扶贫助弱工作的制度化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全省“四难”问题逐步进入良性控制阶段。两年来,全省用于法律援助的财政拨款已占全国此项拨款总额的一半,援助总量大幅上升;医疗卫生部门从农村合作医疗、城镇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社会医疗救助等方面着手,提前实现了全省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等阶段性目标;省政府计划每年拨出3亿元专款,解决贫困学生学杂费问题,去年全省60万农村困难学生受益。
  经济发达地区关注“共同富裕”。广州、深圳、珠海等珠江三角洲市县,在扶贫助弱工作中,突出解决弱势群众“如何跟上队伍”的问题。改革开放提高了地方财政税收,各地党委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至去年12月止,顺德市在市镇两级共建起解困基金会7个。
  贫困地区受益于“扶贫纲要”。广东省制定的“十五扶贫纲要”,明确规定了省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坚持把扶持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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